来源: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
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,根据《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药品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,2月13日,省局发布公告,自2018年12月19日起,我省国产药品注册费(包括补充申请注册费、再注册费)、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(包括首次注册费、变更注册费、延续注册费),在试行收费标准基础上统一降低30%。扶持小微企业发展,对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药品补充申请和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,免收注册费用。此次降费改革举措将惠及全省近3000家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,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、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。
原文链接:http://da.jiangsu.gov.cn/art/2019/2/15/art_65295_8116373.html